重庆市政协建言“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利用”记略
原标题:打造一方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重庆市政协建言“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利用”记略
9月1日,《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于重庆市政协常委周铁军来说,意义非常:今年市政协全会期间,他曾提出“关于编制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建议,眼见提案期许已成现实,欣慰之余,他的思路仍在延伸:“在保护规划编制中,一定要坚持编制机构的权威性并注重体现人居环境的宜居性……”两天前,他刚刚参与了市政协开展的一场关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头脑风暴——
“深入挖掘历史积淀形成人文精神美,打造自己的古镇特色美,形成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特色产业,真正把历史文化名镇打造成一方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在8月29日举行的市政协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利用意见交流会上,市政协委员们一致达成如是共识。
而建言的灵感,源于持续数月的那场专题调研。今年5月至8月,市政协学习及文史委组织委员就重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利用情况开展调研。从“十里老街,万里长江”的永川松溉,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合川涞滩,从“看后河古戏,听蓬江水音”的黔江濯水,到“品千米长宴,登爱情天梯”的江津中山,委员们的足迹遍及全市范围18个古镇:9次集中走访、8场座谈交流会,察看文物保护点300余处、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在这一场探寻历史之根、文化之魂的调研中,委员们深深感到,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是助力重庆“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抓手,建言助推,正逢其时。
“不能忘记从哪里来,更要清楚到哪里去。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利用和发展传承更需要重视管理体制与发展机制的有机结合,防止发展主体缺失。”意见交流会上,王增恂委员率先呼吁,要在体制上厘清各级政府的主体之责,防止多重行政、多部门管理而难以落实;在机制上完善并发挥社会共建和原住民参与、涵养、分享的可持续发展的激励配套政策。
“各级政府应以《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使名镇的规范管理保护有法可依。”市政协学习及文史委主任王济光代表调研组在建议中作如是强调。
调研组指出,要遵循“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目标定位,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深掘历史文化资源中讲好文化故事,做出亮点、做强特色、做深内涵,推动名镇文旅融合发展。
“梳理资源,突出重点,用重点项目带动其他旅游资源。”陈忻委员提出的“让文化滋养旅游”观点引发委员共鸣;“精心打造当地文化旅游精品线路,用精品博精彩。”韩咏秋委员的建言亦获委员附议……三个小时过去了,酣畅淋漓的意见交流仍意犹未尽,而政协智慧的碰撞也深深感动了应邀参加意见交流的市级相关部门的同志:“强化条例意识,规范保护利用,创新路径方法。”“继续从资金、政策上给予支持。”“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挖掘特色文化资源。”……虽然不是协商会,但各部门纷纷就委员建议给予积极回应。
“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市政协副主席周克勤在会上强调,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利用要重视规划与管理,重视挖掘、传承与创新,重视调动原住民的积极性,重视全社会的参与。
(责任编辑: 邵希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