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旅游产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规划
原标题:新疆出台旅游产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规划
1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今年起到2020年,新疆将通过“七个一批”,实现旅游业新增就业10万人,其中今年新增就业1万人。
日前,《自治区旅游产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规划(2018—2020年)》正式印发,并于今年9月正式启动,计划实现今年旅游业新增就业1万人,2019年新增就业4万人,2020年新增就业5万人。
三年内,新疆将以行业为主导,以产业为依托,北疆各地州市重点围绕构建乌鲁木齐国际旅游集散中心、天山廊道世界遗产旅游产业带、准噶尔北缘生态旅游产业带,南疆各地州市重点围绕打造丝绸之路文化和民族风情旅游目的地,结合各自实际,大力开发旅游业就业岗位。
其中,通过住宿、餐饮、特色产品销售等旅游服务企业吸纳一批;旅游交通企业、旅游经营企业、旅游景区管理企业吸纳一批;旅游纪念品、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生产企业吸纳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吸纳一批;休闲观光垂钓采摘等乡村旅游吸纳一批;民俗展示、民族歌舞表演等旅游文化项目吸纳一批;旅游小微创业带动一批。
这是新疆继推进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三年10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规划和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三年10万人就业扶贫规划后,促进转移就业的又一个重要规划。
新疆将根据旅游业吸纳就业和城乡劳动者特点,实行分类施策。对适合普工岗位的城乡富余劳动力,主要通过就地就近的方式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乡村旅游、旅游文化项目等领域就业;对具备职业技能和经营管理、专业技术能力的劳动者,主要通过市场配置的方式到旅游服务、交通、经营、景区管理、纪念品生产等企业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帮助实现旅游小微创业;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就业帮扶,帮助实现旅游业就业;优先组织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提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岗位,确保长期稳定就业。
按照规划,2018—2020年,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将实现旅游业新增就业1万人。
自治区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旅游业就业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地(州、市)承担领导责任,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落实责任,确保旅游业就业任务顺利完成。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
旅游业将成新疆吸纳就业重要渠道
——《自治区旅游产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规划(2018—2020年)》解读
日前,《自治区旅游产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规划(2018—2020年)》正式印发。
按照规划,今年至2020年,新疆将实现旅游产业带动就业10万人。
“新疆旅游业大有前景,”9月17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张蓉说,今后旅游业将成为新疆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和新的就业增长点。新疆将围绕发展全域旅游、打造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拓展旅游产业就业链,以就地就近就业为主要方式,以城镇就业、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为主要方向,鼓励引导有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积极参加旅游业就业。
“在推进规划过程中,新疆将实施旅游职业培训促进计划。”张蓉说。
培训促进计划主要包括:围绕旅游业就业基本要求,实施感党恩教育及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旅游文明礼仪、旅游基础国家通用语言等标准化培训,提高旅游业就业基本素质;围绕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生产,实施企业自主培训、校企合作等精准化技能培训,培训企业用得上留得住的技能人才;围绕旅游新业态发展,实施“旅游项目+创业”培训,提升城乡劳动力旅游小微创业能力;围绕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和核心支撑景区,建设12个集培训实训、考核评价、就业服务于一体的自治区级特色旅游公共实训基地,为旅游景区和关联旅游景点提供服务;围绕新疆十大旅游纪念品生产基地,建设10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名师带徒,培养旅游名品生产匠人。
“新疆还将实施技工院校旅游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张蓉说,“通过调整技工院校专业结构,扩大旅游产业各专业招生规模,加强旅游产业各专业师资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提升旅游技能人才培养质量。2018—2020年,新疆将培训技工院校旅游产业各专业教师300人以上,技工院校招收旅游产业各专业学制学生1.5万人,开展旅游短期技能培训3万人次。”
在推进规划中,新疆还将实施旅游小微创业援助计划。张蓉表示,各地可用社区就业援助金统一购置流动售货设施设备,支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通过在旅游景区、城镇商业繁华路段摆摊设点,售卖旅游纪念品、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土特产品等实现就业。
旅游人才就业服务计划也是新疆推动旅游业就业的重要举措之一。新疆除了采集旅游业就业岗位信息,做好岗位储备外,还将针对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技能技术用工需求,面向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定期举办专业化、小型化、特色化的专场招聘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同时,充分发挥网站、微信、手机APP等信息化载体作用,为供需双方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对旅游业企业吸纳就业的,我们将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和资金奖励。”张蓉说,“对城乡劳动力参加旅游业就业基本素质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对组织城乡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组织实施单位奖励。对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对参加技工院校全日制教育培训的,按规定落实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和助学金补助政策。”
“我们将运用新疆就业信息系统,实施旅游业就业人员实名动态管理,做到基本情况清、能力素质清、就业去向清、工资收入清,实现数据向自治区集中,实名管理精准到县(市、区)、到乡(镇、街道)、到村(社区)、到户、到人。”张蓉说。
(责任编辑: 邵希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