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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承诺完成率仅26% 长城影视控股股东“失诺”收监管函

2019年01月04日 09:25    来源:证券日报    曹卫新

  近期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增持“爽约”的现象时有发生,面对大股东的失信,中小股东往往只能吃“哑巴亏”。

  继金通灵、纽威股份“爽约”增持承诺后,长城影视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也加入到了“爽约”队伍中来。2019年1月2日,长城影视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提出的《关于豁免继续履行增持股份承诺的申请》一事遭到了中小股东的反对,当日,因增持承诺未兑现,深交所还向长城影视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影视集团”)下发了监管函。

  大股东抛增持计划稳股价

  2018年6月份,市场出现长城影视“股份质押情况及日常经营情况等出现问题”的传闻,2018年6月14日至6月21日,仅5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下跌超30%。2018年6月21日午间收盘后,公司当即发布澄清公告表示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不过澄清公告并未能扭转公司股价下跌态势,次日开盘,公司股价继续失速下跌,全天下跌8.82%。当日晚间,公司抛出一份增持计划,称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及部分核心员工(以下统称为“增持承诺人”)宣布拟自2018年6月2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高于1亿元。

  2018年6月26日,增持计划公布后首个交易日公司跌幅收窄,随后一周内公司股价企稳,一改此前连续下跌态势。就当市场满心期待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内的增持承诺人能进一步履行增持承诺提振市场信心时,投资者们却发现增持一事不再有新的进展。

  有投资者通过互动平台不时地向公司询问控股股东增持一事,公司方面回复表示“将督促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增持计划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增持”。2019年1月3日,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公司确实一直有在督促大股东方面履行增持承诺,不过由于资金等方面因素,增持最终未能完成。

  增持完成率仅26%

  2018年12月21日,增持承诺期最后一日,长城影视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收到了控股股东长城影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交的《关于豁免继续履行增持股份承诺的申请》,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了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了上述议案,董事会同意豁免长城影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当日公告显示,包含长城影视集团在内的增持承诺人在6个月增持承诺期内仅在2018年6月22日增持了一次公司股份,此后的180天里增持承诺人并未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以增持下限5000万元来说,增持承诺人累计增持1300万元,增持完成率仅为26%,以增持上限1亿元来说,增持完成率仅为13%。公告发布当日,公司股价下跌5.32%。 “增持这么大的金额,大股东这边资金肯定要做一个安排,最后实在没办法筹措资金,那只能申请豁免。”公司证券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豁免长城影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不仅获得了董事会同意,同时也已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依据公司最新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虽然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不过当日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结果显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中有292.74万股投了反对票,占出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同意的股数为9.79万股,占比仅为3.24%。

  记者注意到,除中小投资者外,监管部门也对增持承诺人未如期履行增持承诺提出了质疑。

  1月2日,深交所网站披露了中小板管理部对长城影视集团的监管函。依据监管函,截至承诺期满,长城影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长城影视董监高及部分核心员工累计增持金额为1300万元,低于承诺的最低金额为5000万元。深交所方面认为,长城影视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中小板管理部要求长城影视集团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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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园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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