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立法规范发展旅游市场
2019年03月01日 09:32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魏蒙 广州报道
珠海市于3月1日起施行新制定的《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在日前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珠海市有关方面表示,该条例进一步健全了制度体系,以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当地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百岛之市”,旅游业是珠海的重要产业。去年全市共接待游客4311.31万人次,同比增长8.3%;实现旅游总收入466.16亿元,同比增长26.8%。“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之后,旅游业将成为珠海更强劲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热点。”珠海市副市长张锐说。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11年前制定的《珠海市旅游条例》存在政府及部门职责不清、统筹不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及执法手段不足,以及民宿等旅游新业态迅猛发展、存在监管空白等问题。新的旅游条例则明确以促进旅游业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旅游业突出问题如民宿管理、住宅小区住宿经营行为、“黑社”“黑导”等。
珠海市文体旅游局局长王玲萍说,为让新制定的《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落到实处,珠海将适时出台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及旅游市场“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同时,珠海将完善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细化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旅游不文明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惩罚措施等,联合多部门对旅游失信行为实施联合奖惩措施,提高失信成本,促进行业诚信自律。
(责任编辑: 魏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