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填补立法盲区 完善文化立法
“尽管从国家层面看,文化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统筹文化领域部门法的‘基本法’、文化领域仍有立法盲区、相关法律配套规章和实施细则未及时出台等。”为此,南京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常务副主编、紫金文创研究院研究员刘忠斌等3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一份议案,建议推动文化“基本法”建设、抓紧填补立法盲区、完善文化法律体系等。
刘忠斌说,目前黄金赌城在文化领域的法律都是具有针对性的部门法,或是限于某一方面、领域的专门法,但仍缺乏一部统筹文化相关部门、统领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法”。同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部署的文化立法任务,其中只有“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任务已经完成,其他立法任务尚未完成。已有立法的文化领域也存在立法盲区。如公共文化领域,在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等方面,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机构建设,都有立法空白点;文化产业法律法规对文化投资运营、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方面仍缺乏回应。
因此,刘忠斌等代表建议,启动研究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法”,推动文化领域“基本法”建设。抓紧完成《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部署的文化立法任务,已经列入立法规划的抓紧推进,尚未列入立法规划的抓紧启动。
同时,对已出台的法律,也要加快配套规章、实施细则的制定。以《公共图书馆法》为例,地方政府应对具体责任尚无细化的标准和规范,进一步明确,从而搭建自上而下完善的纵向法律体系,增强法律在本地的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 刘园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