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着在古城遗址起楼台 打的什么算盘
近日,有洛阳市民反映,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隋唐洛阳城遗址的西南端,建起了一座仿古角楼,角楼上还设有推拉合金窗户。记者调查发现,铝合金仿古角楼建设并未得到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当地表示,此举确实操之过急,“过于自信了。”(《人民日报》4月15日)
“九朝都会洛阳城,多少悲歌黄土中。”始建于公元605年的隋唐洛阳城,如今已成埋在地下的遗址。当地有意对其实施保护展示,原本无可厚非。但是,对文物的开发和展示,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慎为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动工,冷不丁地建起一座不伦不类的铝合金仿古角楼,如今成了“半拉子”工程,这到底是珍爱文物还是破坏文物,到底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到底是盲目自信还是另有盘算?
文物是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是后世抚今追昔的无价珍宝。文物也很“易碎”,一旦保护不利、开发失当造成破坏,往往难以复得。正因如此,对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必须谨小慎微,切忌急功近利。
近年来,旅游市场火爆,一些领导干部对文物开发热情高涨,甚至火急火燎,与早些年对文物保护不大上心的情况形成强烈对比。只是,这种转变有些时候不是真心看重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而是急着变现;不是严格遵循文物保护开发规律,而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给石像涂脂抹粉,拆真建假,以保护之名大搞房地产开发,凡此种种看似是“不懂”,实则是“不想懂”。
国家法律法规对文物保护开发有严格的规定、系统的程序,未经批准谁都不能私自破土动工。可一些地方的治理者,却把属于全民所有的文物视作私产,“我的地盘我做主”,大手一挥就敢胡来,为何?一者,为了短期政绩,独断专行,心无敬畏;二者,法律和制度的牙齿还不够锋利,对文物保护违法行为的追究不严,以致制度制衡失效。解决之道,还在于严明法律和制度,奖善罚恶,绝不姑息。
就隋唐洛阳城遗址而言,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否定了兴建角楼的规划,当地竟然还是急着上马建楼,恐怕不是“操之过急”“过于自信”等说辞就能糊弄过去的。这种违反常识、常理和规律的做法,背后有没有“把文物迅速变现”的政绩冲动?建楼施工耗资颇巨,不等上级批准就把生米煮成熟饭,造成既定事实,打的是什么算盘?
反复折腾的巨大开支难道要算到公共财政账上、算到百姓头上不成?不要拿“集体决策”当挡箭牌,在是非如此明晰的问题上,谁肆意妄为造成的恶果谁埋单,必须让决策者承担与“大手一挥”的快感相匹配的责任。
(责任编辑: 魏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