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乡村旅游实行“星级”管理
原标题:出台地方标准 促进乡村振兴
山西对乡村旅游实行“星级”管理
近日,山西首批100家AA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名单公布。省政府为乡村旅游评星级,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乡村旅游示范村是指依托乡村文化旅游资源,以旅游业为主要产业或特色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村民普遍受益、乡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安定,在全省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旅游乡村。例如,这次入选乡村旅游示范村的阳曲县店子底村,有着丰富的红色资源,尤其是拥有国内第一家村级“支前纪念馆”,目前已接待参观学习的人员超过10万人次,成为太原市的一张红色名片。红色旅游带动绿色发展,村里建成了130亩拱棚和暖棚,种植设施蔬菜和葡萄,并确保每个贫困户能分到至少一个棚。“现在游客越来越多,卖土特产品成为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一年收入能达到2万多元。搁以前呀,几年也攒不下5000元。”村里曾经的贫困户老孔乐滋滋地说。
山西出台了《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标准》等地方标准,从资源与交通、服务设施、综合效益、旅游管理、特色人家、资源报告等六方面对旅游村进行评定,并实行动态“星级”管理。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标准显示,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评分总分为1000分,包括景观质量(65分)、环境卫生(100分)、旅游设施(200分)、特色产品(230分)、旅游管理(190分)、经营服务(120分)、综合效益(95分)等部分,且设置有40分的加分项,最终根据总成绩对乡村旅游示范村进行等级划定。《黄河人家、长城人家、太行人家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则是深挖黄河、长城、太行山三大旅游板块的独特乡土文化资源,培育一批“黄河人家”“长城人家”“太行人家”。
乡村旅游示范村应怎样发挥示范作用?山西总结乡村旅游的10种发展路径:观光休闲型、文物古建型、客栈民宿型、文化遗产型、名人典故型、红色文化型、名吃特产型、生态康养型、农俗体验型、研学科考型等,丰富游客体验,便于游客选择。通过乡村旅游示范村的评定、升级、动态管理和经验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用于指导和推动全省乡村旅游工作。
今后,山西将运用法治思维、改革精神和创新办法,打通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痛点堵点。加快培育各类市场主体,解决“谁来干”的问题;创新要素保障机制,解决“人钱地”的问题;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解决“可进入”的问题;加强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解决“服务差”的问题。着眼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购、宜养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深度挖掘资源,高端策划开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努力走出富有山西特色的乡村旅游发展路径。
(责任编辑: 邵希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