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创“点击量上百亿”的奇迹!收视率造假早该治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发布的《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明确,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收视收听率统计工作,不得制造虚假的收视收听率。出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 黄金赌城广电节目收视率调查始于上世纪80年代,数十年来,收视率造假现象一直屡禁不绝,甚至成为行业内部公开的秘密。 “买卖收视率”的过程,甚至被描述为一出“谍战大片”:电话联系、不轻易露面、现金交易……“不买就不给播,买了也不确保收视第一”。 知情人士透露,在风头最劲的年景,收视率造假的年产业规模在数十亿元,平均每个节目的造假成本高达3000万元至4000万元。 与任何造假行为一样,收视率造假之风愈演愈烈。在造假成本水涨船高的同时,影视播放数据也在接连创造“点击量上百亿”的奇迹。收视率由“系统内部的自我反馈机制”,异化为“相关方攫取利益的工具”。 尽管十余年来,行业内外不乏对收视率造假乱象的曝光和痛斥,但“造假黑产”依旧坚固不破。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收视率作为“行业硬通货”用于电视台、广告商、制作方等各方之间的利益交换机制,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影视圈的“链条腐败”呈现根深蒂固之势——只要收视率漂亮,广告商就乐于买账,电视台和资源方也因此获利,宣传方有了业绩保证,演员也得到了收视率的肯定。 长远来看,收视率造假的危害显而易见。一旦整个产业链被潜规则渗透,会导致全行业的急功近利,迷恋暗箱操作,过分依赖数据堆砌的虚假繁荣。 一方面,数十万元一集的造假成本,势必带来内容制作的偷工减料。频频出现的“抠图拍戏”和“五毛特效”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制作成本高的品质剧因买不起收视率被排挤出局,留给观众的只能是剧情注水、收视率注水的劣质剧,搅浑行业生态。 另一方面,在广告主对高收视率的要求下,电视台要求制作方购买收视率,制作方不得不提高单集售价,电视台则只好再提高广告报价……形成恶性循环。 凡此种种,在让观众受惑、产业链受累的同时,也丧失了剧集评价的权威性,最终伤的还是从业者的元气,国产影视作品的底气。片面追求收视率的不良风气,随之而来的明星价格虚高、内容同质化、审美价值匮乏等问题,已伤及影视行业的肌理。 为整治收视率长期注水的顽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从去年起打出组合拳。先是上线了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样本覆盖了全国1.4亿有线电视、IPTV用户直播收视行为数据,加上数据清洗相关工作,这份收视成绩单堪称目前国内最可信的收视数据。 紧接着,为了配合《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的发布,再下发通知,明确参与买卖收视率或参与收视率造假的机构,将不予换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撤销其节目制作经营许可。 这些举措,无疑都释放出重磅信号:“数据依赖”得治,造假之风当休矣。 数字造假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游戏,数字的运用终究是为人服务,而不应当是人被数字牵着鼻子走。倘若数字不真实、评价不公允,则竞争无意义,所谓行业繁荣也只是昙花一现。 明确规则仅是规范电视行业生态的第一步。要斩断操控收视率的幕后“黑手”,瓦解利益勾连,还需提高造假者的违法违规成本。切实加大对干扰收视率调查行为的处罚力度,使造假行为成为众矢之的,还需要相关部门给予更具体的管理和引导,需要更多明确的办法和细则出台。 对于影视从业者来说,艺术创作没有捷径可走,数据永远不可能成为精品佳作的培养皿与催化剂。 如何建立科学公允的电视节目综合评价体系,代替原始粗放的“收视率为王”的单一指挥棒,需要全行业者的自律与共同努力,勇于揭开造假的遮羞布,终结对“数字”的依赖和崇拜,致力于节目创新、精品内容的打造,推动行业竞争回归内容创作的本源,留下更多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经典。 (据新华社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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