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例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开审
9月9日,新疆首例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博乐市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在全疆检察机关开展“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博乐市检察院办理的谢某、杨某等9人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件。
2019年初,谢某在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开发公司江巴斯路以北承包土地种棉花时发现一座古墓葬,遂产生盗掘古墓文物牟利的想法。随后,谢某与杨某等8人预谋共同盗掘该古墓,由谢某提供作案工具及车辆,杨某等8人共同盗掘乌图布拉格1号土墩墓。当年11月中旬,因天气寒冷、盗洞塌方渗水,9人未盗得任何文物。案发后,新疆文物考古所专家前往被盗墓葬现场勘察,认为盗洞深处已达到墓葬封堆下中部位置,可能接近墓室,盗墓者的盗掘行为已对墓葬本体造成了严重破坏。
博乐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0年9月9日,该案在博乐市法院开庭审理,谢某等9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接受庭审。博乐市文旅局主管领导、部分文物看护员和市民旁听了该案的公开审理。
据悉,被盗古墓为战国至汉代时期乌图布拉格土墩墓,属于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在不具备发掘条件下,需要尽可能对其进行现状保护,将盗洞回填,防止坍塌等扩大性侵害。博乐市检察院检察长原景作为刑附民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诉请9名被告赔偿对盗掘产生的盗洞回填修复费用4万余元,并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赔礼道歉。远程庭审中,9名被告对盗掘古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刑附民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两项诉求没有异议。
(责任编辑: 郭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