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国平:健全网络信息内容联合惩戒机制
原标题:健全网络信息内容联合惩戒机制
全面提高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能力,要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多主体参与、多措施并重的网络治理格局。
一是注重互联网环境下信用治理的效能优势,以信用体系为切入点实施联合惩戒。针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网络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这种失信联合惩戒所产生的高压威慑态势,必然会倒逼网络信息的相关责任主体在沉重的代价面前主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唯有走网络传播的正道,从而激活网络风清气正良好生态的“鲇鱼效应”,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重塑网络生态公共法则。
二是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网络内容治理模式。要以平台思维和社会化思维的模式重新审视和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网民这四大主体在网络生态治理中的功能与作用。在参与网络生态治理的四大主体中,政府的作用是监管、企业的义务是履责、社会的功能是监督、网民的义务是自律。
三是明确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服务平台、使用者以及网络行业组织在网络生态治理中的权利与义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网络服务平台企业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网络使用者应当以文明健康的方式使用网络,参与网络活动时,应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网络行业组织应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四是推动多元主体的有序、有责及高效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监管的相互协调、配合及整体功能。网络生态治理的核心是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协同治理,这就需要政府在协调、完善自身工作职能的同时,全面把握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各个要素和环节,增强协同体系监管的顶层设计,推动资源和力量的优化配置,以多主体协同的方式将大量的治理行为落实到工作中,激发全社会共同责任,增强治理效果。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 魏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