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展文化产业纳入衡量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2011年02月06日 13:3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2月6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最新出台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将其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记者6日从浙江省政府公布的《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获悉,该省提出的目标是,到201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4.2%以上,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超过5%。
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划,该省将构筑“一核三极七心四带”总体布局,把杭州建设成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核心,推动形成宁波、温州和浙中城市群三大文化产业增长极,建设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七大特色性文化产业集聚中心,构筑浙北、浙中、浙东、浙西南四大文化产业发展带。
同时,按照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的要求,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新闻出版、数字内容与动漫、文化会展、文体休闲娱乐、文化产品流通、文化产品制造等八大重点产业。
据了解,“十一五”以来,浙江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16%左右。其中2008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国的7.5%,居全国第5位。
记者6日从浙江省政府公布的《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获悉,该省提出的目标是,到201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4.2%以上,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超过5%。
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划,该省将构筑“一核三极七心四带”总体布局,把杭州建设成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核心,推动形成宁波、温州和浙中城市群三大文化产业增长极,建设湖州、嘉兴、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七大特色性文化产业集聚中心,构筑浙北、浙中、浙东、浙西南四大文化产业发展带。
同时,按照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的要求,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新闻出版、数字内容与动漫、文化会展、文体休闲娱乐、文化产品流通、文化产品制造等八大重点产业。
据了解,“十一五”以来,浙江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16%左右。其中2008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国的7.5%,居全国第5位。
(责任编辑:刘静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