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式广告 商业和艺术怎样共赢?
2011年02月16日 10:43 来源:黑龙江日报
植入手法需要更多智慧
近年来,黄金赌城相关文艺作品中植入广告现象逐渐增多,其中不乏成功案例,但失败的例子也不少。
植入式广告对于文化产业发展来说是一种促进,但有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是合格的植入式广告。一个合格的植入式广告最基础的要求是不损伤相关文艺作品结构。
但近年来,一些文艺作品过量、过度地植入广告,导致许多广告生硬、牵强、露骨,从而使观众产生不满情绪。甚至于有些观众抱怨,看到的不是文艺作品,而是广告。
可见,如何让广告植入得更好,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专家认为,植入式广告要在坚持艺术绝对不向商业妥协的根本前提下,让植入手法变得更加合理规范,更加完美无痕。
喻国明认为,植入式广告虽然在黄金赌城已经经历将近二十年的发展,在大多数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演出中屡见不鲜,但仍然处于发展阶段。植入式广告意味着智慧与规划,绝不是简单的插入和拼贴,观众不是不能接受植入式广告,而是不能接受广告植入得太粗糙。
人大代表建议法律规范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196号建议答复说,随着市场营销手段和广告活动日益多样化,以文化为载体的植入式广告已成为一种新的营销形式,亟须加以关注和研究。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说:“我建议工商机关要充分运用《广告法》规范广告植入行为。”赵林中认为,《广告法》虽然在文字上没有针对植入式广告的相关条款,但依据《广告法》的基本精神,植入式广告明显存在违规问题,侵犯了数亿观众的权益,因此强烈建议工商机关对广告植入行为加以规范。赵林中的建议被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列为第2196号建议。
(责任编辑:张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