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夜经济示范城市建设试点通知》
吉林市商务局、梅河口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发展夜经济决策部署,充分释放夜间消费潜力,做大做强夜经济,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省商务厅决定在吉林市、梅河口市开展夜经济示范城市建设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市场主导、城市主体,因城施策、分类培育”原则,以夜经济示范城市建设试点为抓手,优化政策环境,支持试点城市开展夜经济载体建设、公共服务保障、特色品牌打造等方面探索,创建“有特色、有活力、有影响”夜经济城市,培育 “烟气浓、接地气、人气旺”夜市品牌,打造具有“年代感、文艺范、时尚风”的休闲地标,充分发挥夜经济激发城市活力、推动消费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探索,试点城市在促进夜经济发展促进机制、政策体系、建设模式、运营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和模式,为全省夜经济发展探索路子,为出台促进夜经济发展意见提供借鉴。 二、主要任务
(一)探索夜经济发展促进机制。试点城市要围绕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推动等方面探索建立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服务机制,形成规划引导、政策衔接、政企联动促进夜经济的发展体系。支持试点城市统筹夜间消费供给与需求、建设与运营、管理与服务,引导城市做好夜经济发展规划。针对不同人群的消费意愿,积极构建层次化、个性化的夜经济空间布局,避免夜经济“千城一面”。 (二)探索夜经济载体建设运营模式。试点城市要结合城市规模和特点,分门别类打造标志性夜间消费场景,培育系列化夜间消费平台,创新多元化夜间消费供给,探索形成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竞争有序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三位一体”模式。在夜购物方面,重点培育以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示范步行街、小商品一条街为代表的夜购载体。在夜美食方面,重点培育以连锁餐饮店、美食(烧烤)一条街、大排挡夜市、夜间外卖平台为代表的夜食载体。在夜旅游方面,重点挖掘夜场旅游潜能,设计精品夜游线路,开发四季夜间旅游消费“打卡”地。夏季以避暑休闲、冬季以冰雪温泉为主,打造四季夜经济新亮点。在夜文娱方面,重点以消遣娱乐为主,重点培育夜间消费“文化IP”,打造年轻人时尚消费新热点。在夜体育方面,重点以健身健康为主,重点培育以运动场馆、健身馆、越野滑雪场馆为代表的体育消费载体。丰富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组织群众性、健身性、娱乐性体育赛事、广场舞等夜间活动,促进夜间体育消费。
(三)探索夜经济公共服务和管理方式。试点城市要加强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服务保障探索,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在夜间环境方面,探索完善夜间消费场所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处置、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实施夜市统一管理,引导夜市规范发展。在夜间亮化方面,结合实际实施城市亮化、美化工程改造提升,支持完善夜间标识体系、景观小品、休闲设施、灯光设施等建设,点亮夜间消费场景。在夜间交通方面,加强夜间经济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盘活现有各类停车资源,加强重点区域夜间车辆调配,延长公共交通运营时间。在夜间安全方面,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增强夜间消费安保力量,营造夜间消费安全环境。在消费导引方面,统筹商业、旅游、文化、体育、健身、娱乐、休闲、体育赛事活动以及交通运营保障等信息,编制《城市夜间消费指南》,线上线下联动,便利夜间消费。
(四)探索夜经济特色品牌打造路径。结合不同时节、不同地域消费特点,特别是夏秋夜间消费黄金季节,开展丰富多彩的消费促进活动,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夜间消费品牌,大幅提升夜间经济繁荣度、活跃度。一是培育夜间餐饮品牌。利用东北气候特点,举办冬季特色美食节,把烤全羊、猪肉炖粉条、酸菜白肉、烤肉串等特色美食推向全国,使之成为以“最美餐桌”“最火深夜食堂”为标志的美食打卡地。二是培育特色夜市品牌。实施一城一策,引导季节性夜市规范有序发展,培育特色精品夜市,开展以购物、餐饮、文化、旅游等多业态融合的精品夜市活动,培育特色精品夜市。三是培育夜间网红品牌。积极发展“网红直播”等新型娱乐消费模式,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夜间消费。以“电商直播带货”为突破口,推动以“用户体验+视频分享”等形式,促进电商直播与“夜经济”融合发展,增强夜经济活力。四是培育夜间文旅品牌。加强夜经济载体与旅行社合作,引导发展“过夜游”,提升夜品牌吸引力。突出历史文化,精心打造本土文艺节目。丰富夜间文化演艺品类,组织戏曲、相声、电影、音乐、读书等主题鲜明的夜间文旅休闲活动,打造文旅消费的金字招牌。
试点城市要根据上述要求细化试点方案,在全面推进落实四项试点任务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突出2-3个方面重点工作,形成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发展经验。
三、有关要求
一要建立推进机制。试点城市商务部门要积极争取城市政府支持,统筹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联动、政企协同发展夜经济工作机制。支持相关企业成立商会等社会组织,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引导行业自律。
二要制定工作方案。试点城市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围绕试点主要目标任务,编制夜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试点任务,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试点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要科学组织实施。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筹划部署、具体指导和跨部门政策协调,适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组织复制推广。试点城市要负责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实施推动、综合协调及措施保障。夜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建设期为:2021年2月至2022年3月。2月底之前,城市要将试点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商务厅。9月底前,省商务厅将组织试点中期评估,视情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先期成果。2022年3月,开展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四是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利用发改、商务、文旅、体育、金融、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消费促进、服务消费等方面政策,支持试点城市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等。试点城市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夜经济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夜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夜经济繁荣。
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处 谷秀丽 王绍林
吉林省商务厅
2021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 李冬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