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网络“牛皮癣”刻不容缓
打开电脑浏览器,弹窗广告让人眼花缭乱。点开来,大多是夸大其词的广告信息、名不副实的促销活动和千奇百怪的网络游戏,如果不仔细看,根本找不到关闭按钮,甚至明明点击了关闭按钮,反而进入到具体页面。如今,弹窗广告又蔓延到手机浏览器和App上,引发用户不满。
在网上做广告无可厚非,但也得考虑用户的接受程度,否则就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牛皮癣”。弹窗广告以强制推送的形式出现,干扰了用户正常的网页浏览体验,降低了上网速度。有的弹窗以色情低俗图片或视频诱导网民点击,有的打着折扣产品、兼职、中奖等幌子进行诈骗,有的违规编发时政新闻误导网民,还有的传播木马病毒等恶意插件盗取用户信息,给用户造成巨大的损失。
弹窗广告的“牛皮癣”问题屡禁不止,网络平台难辞其咎。弹窗广告价格低廉,又可以强制用户观看,被不少商家视为最具性价比的推广手段。一些弹窗广告推广公司与网络平台利益勾连,统计出用户点击量收费并分成,如有的弹窗广告4元可以弹出1000次。近乎暴利的“生意”,让不少网络平台铤而走险,把掌握的用户浏览习惯等信息提供给推广公司,方便推广公司对目标人群进行精准、分类推送。还有的推广公司主动承接浏览器或网络平台的弹窗广告业务代理,以规避法律、舆论等风险,给监管和惩处增加了难度。
《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制作和传播无法一键关闭的弹窗广告的商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然而,违法成本与商家的巨大利润相比,只是九牛一毛。更何况,受处罚的往往是弹窗广告推广公司,网络平台少有担责,“高回报低风险”环境下,违法弹窗广告愈发猖獗。
铲除网络“牛皮癣”刻不容缓。监管部门应根据弹窗广告产生主体、发布流程、牟利方式等情形,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处罚规定,加大惩处力度,提高弹窗广告的违法成本。对那些利用用户浏览偏好精准推送广告的,建议明确规定,未经接收者同意和请求,任何平台都不能向用户推送弹窗广告;一经发现,就要责令停止并追究责任。同时应健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网友积极参与弹窗广告整治工作,还网络空间一片净土。
(责任编辑: 郭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