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喷子”的自留地
2020年10月30日 08:14
来源:河南日报
左崇年
轰动一时的江歌案已经过去四年,但相关名誉权等案件仍在发酵。10月27日,一起侮辱、诽谤江歌及其母亲的案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网民谭斌因在微博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以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见10月28日央视新闻)
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以博客、微博、微信、论坛等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应运而生,在信息传播中具有越来越显著的影响力。网络上任何人都可以畅所欲言,但也随处可见不少“喷子”,他们往往“以喷为乐”,没有固定立场、使用网络暴力甚至出口成“脏”,以挑刺找茬儿为乐趣,意在用恶毒的语言激怒对方。该案件是个警示,在互联网上制造散布谣言、侮辱诽谤他人且触犯法律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何在公共事件中发言,值得每位网民深思。特别是在自媒体上喜欢对敏感事件胡乱发布信息者,要想想是否会引发或加剧负面舆情发酵、扩散。网络不是发泄情绪的场所,更不是喷子们的法外之地,每一个网民应该心中有法律,不突破红线,要学会明辨事理,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共同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 魏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