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化原创应更关注“模糊地带”
最近,越南出了个“李子柒”,引起广泛的关注。这个“李子柒”“一丝不苟”地复刻了那个李子柒,据网友的比对,连“奶奶”“狗”以及摘白菜的手法,都照搬不误,真如《西游记》里六耳猕猴化作孙悟空的模样。六耳猕猴变成悟空的目的,是为了骗得取经人身份,盗取真经。模仿“李子柒”大概也是为了博得网红身份,获取流量,换成“真金”。
这些年,文艺作品抄袭现象屡有所闻。同时,随着版权保护法规不断健全,相关措施逐渐落地并产生实效,尊重原创、保护版权的意识逐渐深入人心,抄袭越来越受到舆论的批评与抵制。但是,文艺作品的形成包含了从创意到生产、从题材到内容、从形式到体裁的复杂创作过程,与科技发明、学术作品等相比,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由此也衍生出了与抄袭相似又不完全相同的一些现象,比如洗稿、融梗就是近年来受关注较多的两种。把一篇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主要情节等元素进行拆解,“洗刷”之后重新组装,改头换面就成了一篇“新作”;或者,把别人的创意融解套用在一个新的故事之中,变成“新作品”粉墨登场,这些行为看似多了一层遮羞布,和赤裸裸的复刻式抄袭不同,但依然带有抄袭的影子,不妨称为类抄袭现象。
特别是近年来网络文艺繁盛,其用户生产内容的特性推动素人创作蓬勃发展,而网络平台又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传播和分享方式。于是,我们经常看到,一段舞蹈、一种情境表演甚至一种表演风格在短视频平台出现后,只要有足够的热度,很快就会有严重的“人传人”现象,出现大量仿效者,创作出相同或相似的“作品”,有时反而使原创者和其作品湮没无闻。或许其中的大部分仿效者并无恶意,也无借此牟利的行为,只是为了娱乐,但过度模仿也是不良风气之一。
艺术的本质在于创新,也只有在崇尚原创的环境下,创新精神才能蔚然成风,优秀的作品才会不断涌现。否则不但对于作品的原创者是一种从利益到心灵的双重伤害,而且会破坏文艺创作生态,遏制甚至打消创新的动力。因此,不论是抄袭、类抄袭或过度模仿,都不宜“大度”宽容,而应给予有效抵制。
应该说,从抄袭、类抄袭到过度模仿,对原创伤害的程度,仿佛一条渐变的光谱。客观地看,证据确凿的抄袭比较容易通过法律手段得到解决,原创者的权益也容易得到捍卫。类抄袭和过度模仿,则处于一种“模糊地带”,举证困难且成本较高。
笔者认为,对于此类现象,除了法律手段之外,还应辅之以行业约束的力量。一方面,加强行业道德建设,大兴保护原创之风,积极扶持和宣传原创精品,提升受众的欣赏能力和品味,驱逐洗稿、融梗、过度模仿之作,压缩其生存空间特别是牟利可能,促使这种行为加速萎缩;另一方面,还应发挥专业批评的力量,鼓励专业人士多撰写分析说理、评论评价的文章,以鉴宝的态度和手法,从细节入手,晓畅透彻地向公众指出洗稿、融梗或过度模仿之处,并将其与“真身”进行有说服力的对比,发挥文艺评论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的作用。
(责任编辑: 郭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