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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地方两会之声:本土艺术开发别"因钱丢命"

2011年01月28日 10:41   来源:人民日报   汪志球 朱磊 王伟健

    编者按:近日,各地陆续召开地方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其中,针对非遗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教育薄弱环节、科研体制等诸多文化和教育命题,不乏中肯的观点,令人耳目一新。本版特撷取若干发言,与读者分享。 

 

    本土艺术开发别“因钱丢命”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文化旅游分外红火,但在这股浪潮中,也要防止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对本土艺术文化进行的破坏性甚至掠夺性开发,不要因“金钱”失去“生命”。

    一些地区为了迎合游客,将许多本来只出现在某些特定节日或场合的原生态歌舞、戏曲,完全以“演”的方式来展示;还有一些地区,随意打造假的民俗艺术文化旅游点,随意改造民族歌舞,表演东拼西凑、互相抄袭,抛弃自身的民族特色,导致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流失或变异。

    本土艺术文化的开发利用应不失本真,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可建立相应的艺术文化生态保护区,将与本土文化因素相关联的建筑、遗址、实物、传统风俗等,以其原状态保存在所属的村寨和环境中。

    ——贵州省 部分政协委员 

    让图书馆变身“便利店”

    城市的大发展就应该与文化大发展相协调,现在我们读书的空间似乎越来越小,建议合肥市各区增加小型图书馆,免费向市民开放,让城市飘满书香,让孩子们在书香里长大。

    这些图书馆规模不一定大,但要多,要像小型连锁店一样,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很方便就能找到。图书馆里要温馨,要有干净的书,摸起来和闻起来,是细腻的质感;要有网络,内容不健康的一律屏蔽,以阅读为主,视频为辅。这些小小的便利图书馆,可以由政府出钱,志愿者、退休者可做工作人员。

    ——安徽省合肥市政协委员 廖明蓉 

    古村保护要让村民受益

    曾经美丽如画、遍地皆是的苏州古村落,如今成了稀罕物。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古村落保护面临很多难题:历史建筑数量较多且分散,损坏情况复杂;古村落居民搬迁到城镇居住,古建筑缺人管理;古民居出租给外来人口居住,失去本地文化传承;盲目开发旅游,文化价值丧失。

    苏州已确定加快制定古村落保护条例,设立保护专项基金,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对古村落的整体布局进行合理的整建,对古民宅进行修缮;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或采取捐献冠名等方式投入古建筑和古村落保护,实现保护工作的多元化。

    让这些吴文化“活化石”焕发光彩,永续利用,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我们认为,在保护为主的基础上,可以适度开发古村旅游,将古村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让当地村民受益明显,从而主动支持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

    ——江苏省苏州市人大代表 徐阿大等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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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晔)